据悉,罗湖区政府为加强政府采购与小额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监督,促进政府采购与小额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》、《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小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等的有关规定,由区政府采购中心(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)聘请独立身份人员对政府采购与小额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。
特约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1、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,坚持原则、秉公办事、廉洁自律、不循私情;
2、 胜任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投标监督工作;
3、 身体健康,本人愿意从事此项工作;
4、 具有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或媒体工作人员的身份。
本次获聘特约监督员共有20人。